西安石油大学关于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的通知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西安石油大学于1990年被批准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9年获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授予资格;2001年获得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资格;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单位;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2013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和质量,2019年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优秀调剂考生。

一、接收调剂专业

具体专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拟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目录》(附件1)。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接收调剂流程

1.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申请预调剂。

2. 考生3月20日起在国家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填报调剂信息。

3.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4.我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考生,并短信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

四、接收调剂遴选原则

1.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学校调剂政策的条件下优先进行校内调剂。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院(系)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院(系)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各院(系)调剂生选拔规则,由各院(系)制定。

五、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及要求

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和复试成绩测算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详见《西安石油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系)具体安排。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目录               

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

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目录

院(部)名称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备注

石油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82673

专业学位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95

学术学位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7

地质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8382623

学术学位

0808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7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0

控制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2

机械工程

联 系  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88382603

学术学位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专业学位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6

动力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8382597

专业学位

085204

材料工程

计算机学院

学术学位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13

专业学位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

学术学位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88382693

专业学位

085216

化学工程

理学院

学术学位

080901

物理电子学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35

学术学位

0803

光学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学术学位

0202

应用经济学

联 系  人:来老师

联系电话:88382587

学术学位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1202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085239

项目管理

只接收非全日制调剂

专业学位

125100

工商管理(MBA)

只接收非全日制调剂

人文学院

专业学位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53

专业学位

135108

艺术设计

外国语学院

专业学位

055100

翻译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5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学位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41

体育系

专业学位

045200

体育

联 系 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8382760

备注:

1.会计硕士调剂根据我校招生情况将及时在调剂系统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1.奖助类别及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生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超过93%。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设立,分为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两类:

一年级新生奖学金分为推免生奖学金、其他新生奖学金和优研计划奖学金三部分。

推免生一等奖学金奖励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的推免生(18000元/生),推免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推免生(13000元/生)。

其他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拥有硕士授权学科、类别(领域)高校毕业的一志愿考生;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的调剂生(10000元/生),其他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拥有硕士授权学科、类别(领域)高校的调剂考生(8000 元/生)。

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不超过 20%,奖励金额10000 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不超过30%,奖励金额8000 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不超过30%,奖励金额6000 元。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研究生学业、学术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4)“三助”岗位助学金:“三助”岗位是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专门设立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资助标准为400-800 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资助;助研岗位的设立、聘用与考核由导师负责,资助标准为最低每月200元,每年按10个月资助。

(5)行业奖助学金:学校行业奖助学金主要有王涛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和东方物探奖学金等。